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经济观察)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中新社北京1月16日电 题:一线城市新房价格率先企稳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中新社记者 庞无忌
作为中国楼市的重要“风向标”,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在2022年末出现企稳迹象。房地产市场是否迈入企稳回升通道?今年的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到来吗?
房价连续16个月环比下跌
从2021年9月份以来,中国房地产市场持续探底,新房和二手房价持续处于下跌区间。
中国国家统计局1月16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中,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和二手住宅销售价格环比下跌的城市分别较上月增加4个和1个;多数城市房价环比下跌。
当月,中国70个城市新建商品住宅价格指数平均环比下跌0.2%,同比下跌2.3%;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平均环比下跌0.4%,同比下跌3.8%。
广东省城规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指出,新房和二手房价连续16个月环比下跌、同比调整也近一年,这带来了房地产市场预期的逆转。更多人对房价持下跌预期,导致市场持续疲软。
2022年12月份,多数城市房价下跌,特别是二手房市场跌幅较深。二手房价下跌城市数量上升至63个,且同比跌幅仍在扩大,显示供需两端都较弱。李宇嘉认为,稳房价成为今年稳预期、稳信心、纾困供给端的重要一环。
一线城市率先企稳
值得注意的是,2022年12月份,作为楼市“领头羊”的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已率先止跌企稳。
官方数据显示,2022年12月份,一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环比由上月下降0.2%转为持平。其中,北京、上海新房价格环比涨0.2%和0.4%,广州、深圳环比跌0.4%和0.3%。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一线城市新房价格在连跌3个月后,已经有止跌迹象。过去几年来,房地产市场进入上行周期时,往往由一线城市房地产升温开启。严跃进表示,这类城市房价止跌,有助于修复市场预期。
诸葛找房数据研究中心也认为,2023年一线城市房地产市场将率先恢复,尤其是北京和上海。该机构认为,一线城市将凭借丰富的产业配套率先走出下行周期,进入上行周期。
楼市“小阳春”会提前吗?
过去每年三月至四月份,房地产市场会迎来一波“小阳春”行情。今年楼市的“小阳春”行情是否会提前至春节期间?
调研显示,过去由春节返乡带火的“返乡置业”在2023年春节,热度不及以往。根据58同城、安居客近日发布的一份调研报告,2023年春节期间,超八成意向购房者计划在工作城市及周边买房。而想回到家乡购房的人群占比仅17.1%,大幅低于2020年春节时的68.6%。作为返乡置业的主力,三、四线城市春节期间或难现楼市明显升温。
今年楼市“小阳春”料将从一、二线城市开始,整体楼市升温或要等到二季度。
目前一些积极因素已经显现。贝壳研究院发布的数据显示,今年1月上旬二手房市场的先行指标出现了明显的回升。代表需求的带看量和成交量出现明显回升。从带看量看,1月上旬50个重点城市日均带看量较12月增加22%;从成交量来看,1月上旬50城日均二手房成交量较去年12月增加39%。廊坊、北京等地日均成交较12月翻倍。
贝壳研究院预计,疫情期间被抑制的改善型需求会加快释放,2023年一季度核心城市房地产市场有望迎来开门红。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市场底部已逐步清晰,预计房价稳定及上涨城市数量明显增长将出现在今年二季度。(完)
明星代言:有规矩才成方圆******
【影视锐评】
作者:任孟山(北京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传媒大学研究生院院长、教授)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电影局等七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明星广告代言活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包括知名艺人、娱乐明星、网络红人等在内的明星代言活动做出明确具体、更具操作性的规定,为坚持正确广告宣传导向、廓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社会环境、维护广告市场秩序、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等提供更为有效的保障。其中强化对明星代言的约束部分,引发了业界的普遍关注。
以前明星代言一出了问题,往往是公司作为明星的“马甲”,代为受罚。而公司受罚到一定程度,往往会注销了事或者归于静默。明星不再以此公司从事相关活动,转而由新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运营。《指导意见》规定“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的,要坚决依法处罚到明星本人,不得以处罚明星经纪公司替代对明星的处罚”。这就将处罚具体到了明星本人。不仅如此,《指导意见》还强调,“对于明星虚假、违法代言情节恶劣的,要加强公开曝光,依法依规列入个人诚信记录,加强失信联合惩戒”。在现代社会,如果被列入失信名单,就意味着个人的社会信用有污点。这不仅会降低明星本人的品牌价值,还会制约明星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此政一出,大大提高了明星代言的违规成本,势必使明星在产品代言中更多谨慎小心。
不过,处罚毕竟发生在出现不良后果之后。若要治本,从源头消除明星代言的不规范行为,则需完善法律法规,从代言行为的初始阶段开始制约监督。正因如此,《指导意见》中关于“明星本人应当充分使用代言商品,保证在使用时间或者数量上足以产生日常消费体验;象征性购买或者使用代言商品不应认定为广告代言人已经依法履行使用商品的义务”的规定,乍看上去出人意料,细想起来很是到位。所谓明星,要么有脍炙人口的作品,要么有深入人心的角色,要么有惹人关注的话题。这些特质容易吸引大众的注意力。厂家之所以愿意找明星代言,正是看重这些明星的注意力资源。很多影视演员在短时间蹿红,各种产品代言立刻找上门来,使注意力资源有了变现的可能。但注意力资源并不稳定,甚至是转瞬即逝的。有的明星生怕过了这个村没有这个店,为了在短时间内将利益最大化,在高额代言费的诱惑下对代言产品来者不拒。他们当中有的人被各种事务缠身,根本没时间了解代言产品。代言时,只得按照事先准备好的广告词照本宣科,利用明星光环和营销话术,吹嘘甚至夸大产品质量功效。有的人则代言并不适合自己或与自己原本的生活消费理念相悖的产品。比如某明星明明为了保持身材只吃健康食品,却在广告里热情推荐大家购买快餐、速食。某明星自己只用价格昂贵的高端护肤品、保养品,却代言中低档产品。还有代言金融产品的明星,自己没有投过一分钱,却在广告中言之凿凿地说收益颇丰。这种明星不珍惜自身形象,只看重眼前利益,演艺事业之路注定走不长远。从这个角度看,《指导意见》从全流程规范明星代言行动,明确其责任,对于捋顺明星代言市场行为规范大有裨益。
当然,有规矩才能成方圆,外在约束在很大程度上遏制了代言乱象。但要想根除明星代言的各种问题,还需要明星乃至整个文娱和广告行业转变观念,将社会责任放在经济利益的前面。明星及其经纪团队要懂得广告主花巨资请明星代言,是因为受众将作品或角色的光环转移到商品上来。好的代言可以使明星的个人魅力和作品或角色魅力同频共振,实现双赢。而不好的代言则可能使明星名声受损。所以必须立足本业,不断创作优秀的作品或角色,才能一直拥有“明星范儿”。接代言时必须谨慎,时刻将声誉、信誉、品德放在首要位置,做好产品审查工作,做到合规合法,合乎受众的期待。
总而言之,在代言之前,明星要潜心生产创作,提高道德修养,推出更多优秀作品。代言开始时,明星要在真实使用产品、全面了解商家之后做出谨慎决定。在代言过程中,产品一旦有问题,明星本人必须为虚假代言等行为受到相应惩罚,体会到决策不谨慎引发之“痛”。多管齐下,才能还广告市场和文娱领域一片清朗的天空。
《光明日报》( 2023年01月11日 15版)